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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自由和网络暴力 [转贴 2008-03-13 19:12:40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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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自由和网络暴力

 

 

网上随处可见的是粗鄙的骂声,什么“他妈的”、“操你祖宗八代”、“去死吧”、“狗屎”之类的“国骂”随处可见。当然还有一些更恶毒的话,鄙人不好意思写出来。这些叫骂之语,主要用于三个方面,一是对某人、某事道德审判时的情绪表示,如讨伐“周老虎”之类;一是对某人文章不赞同或不理解,但又强烈抵制时的情绪表示,如对李银河的攻击之类;一是简单的情绪发泄,就是因为无聊,需要叫骂,属于盲目的情绪表示。

这样的现象,中国人有了一个词汇表示,叫做“网络暴力”。有人强烈呼吁,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网络暴力。删除文章及跟贴、实名制、进行立法干预等,被认为去除网络暴力的重要措施或发展方向。

但是,在主张打击“网络暴力”的同时,又会面对网络自由的问题。网上的相对自由,在一定程序上满足了国人自由表达的愿望。对于中国来说,在传统媒体仍然受假大空语境和小圈子言说的困扰下,网上提供的自由表达机会尤为难得。如果被认为粗暴的一些言论不允许发表,那么势必增加网上的审查机制。而言论的审查机制越强化,自由的空间就越发被压缩。

事实上,对言论的定义是很难的。有的网站把一些“国骂”定为禁语,通过关键词控制,结果一些正常使用“国骂”的文章就不能发表。鄙人有篇小说曾在一网站上传,但被判断“文章含有敏感语,不能发表”。一篇爱情故事的小说,并且在正式刊物发表过,有什么敏感语?我与网站较劲了,逐段检查,就因为我小说的主人翁在吵架时,用了“你他妈的”几个字。把“你他妈的”改成“你他×妈的”,系统就接受了。

我不喜欢动不动就用脏话骂人。我的一些博文后面,不时有些恶心人的骂语。看了那些骂语,当然不那么高兴。尤其一些人没有认真看我的文章,就是对我仇视,我更不愿意接受。谁都不喜欢被人无端谩骂,遭遇人身攻击。成天只知道骂人的人,我是鄙视的。但是,网上受到谩骂和攻击,与网络自由相比,我又宁愿忍受前者而能获取后者。如果没有了自由表达,尽管耳根子清净了,没有视觉污染了,那却更加无趣。

说一个可以比较的现象。新产业工人,一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以上,收入没有多少,还要经常受老板和主管的欺压。在这种血汗工厂自然不让人痛快。为了取得自己的尊严,不在那个厂做了。可是,一些人别无所长,可以选择的就业机会不多。离职了,就是失业,什么钱都挣不到了。那样,连吃饭都是问题,那又怎么办?为什么有很多工人明知是血压工厂,心里恨死了,却还坚持在血汗工厂呆下去?

自由表达也是如此。虽然网络充满谩骂和攻击,你一不小心就会有了莫名的敌对者,但在权衡之下,却只能看淡那些脏言乱语。因为一旦同意言论控制,你可能连你自己自由表达的机会也失去了。

那么,对于网上野蛮的低俗,是不是基于自由的原则,而完全放任呢?比如有人针对你造谣,非法公开你的私隐,甚至被人通过网络追杀令,让人家把你的一切都暴露出来,然后让众人可以通过网下的电话搔扰等形式,破坏你的正常生活呢?我的看法是不能同意,也不可容忍。可是,这种不同容忍,又似乎与网络自由的主张形成悖论。

其实,这种悖论并不存在。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自由。自由是存在约束的,前提条件是不对他人产生过度伤害。恶意侵犯他人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。

在自由的表达中,美国人焚烧国旗也被允许,但不能公开煽动刺杀总统或某个特定的人。即使恐怖分子,他们辱骂美国,把美国总统说得一塌糊涂,那是言论自由。但如果恐怖分子号召向某个特定目标展开攻击,那就会被认为是一种侵犯。本·拉登没有亲自动手,但他指挥并号召追随者向美国实施攻击,那就成了美国眼中的头号恐怖分子。因为有了这样的情节,美国人认为有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杀本·拉登。

网上的某些言语如果确实对人形成的严重侵犯,那么,受害人有权利向加害人要求承担刑事责任,做出相应的民事赔偿。但这需要通过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,而不是在网上设限。在网上,要减少低俗的谩骂、攻击乃至人身伤害,正确的做法是通过讨论、提示等柔性的方法,提醒网民注意。在网上我们非常需要自由表达,但也需要你具有明断的能力,不要滥用自由,结果对他人形成过度伤害。如果太过了,你可能要吃官司。

但是,又有一个问题出现了。什么才是过度伤害呢?被人辱骂、人身攻击肯定都是受到伤害。对有些人来说,别人骂的话重了一点,哪怕就几个字,也可能难以忍受。一些话语,对某些人只当蚊子嗡嗡,对某些人却是心如刀绞。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,有些人怎么被骂都无所谓,有些人挨一点骂就跳起来。个别人甚至可能在辱骂中被活活气死。或曰,俺这是这样的人,挨一点骂就会十分生气,暴跳如雷。这就涉及自由中的一种妥协的必要了。

在自由社会,妥协与宽容是重要的护身符,也是社会成熟度和个人素质高的表现。文明社会,正是通过妥协与宽容,从而给表达自由留下巨大的空间。也只有有了那个空间,才会有真正的文明。再说,网上毕竟属于虚拟社会,那些辱骂、人身攻击比不得面对面的现场来得强烈。只要我们摆正心态,学会从容面对,不管人家骂多少话,也多在轻度伤害范围内。气难平,大可以骂回去。反正人家先骂你的,你骂回去也不算降低了自己什么。不过,人家骂你,你若能一笑置之,则更能体现你的高尚境界。骂你者老是得不到你的回应,有时反而是对他最好的鄙视。

这样,我可以说,一般情况下,所谓网络暴力并不存在。只要那些低俗的人无法把你气疯了,气病了,那只不过他们自己自暴其丑陋,不是什么暴力。他们确实严重侵犯你,到了你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人身权益的时候,那也不是什么网络暴力,而是犯罪行为。只不过那些人使用的工具包括网络罢了。

既然一般地说并不存在真正的网络暴力,那么,就没有限制网络自由的必要。

补充一个问题。以为网络实名制可以控制所谓“网络暴力”完全是一些人的臆想。网络可以使用任意的“网名”,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假冒实名。或曰实名可以方便追查信息来源,提高网民的自我约束力。其实,利用网络工具犯罪,需要追查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网络非实名,并不影响对信息来源的追踪。相反,实行实名制反而会将真正需要追查信息源的东东弄复杂了。至少在当前的互联网上,他人的账号是很容易被别人掌握的。不断提高的黑客技术,如此操作很简单。不推行实名制,一些人没有必要花心思利用黑客技术,留下的操作记录更容易成为“证据”。推行实名制,让更多的人花心思钻研黑客技术,网络管理反而难度大大增加。宽松一点,从提高网络道德入手,加强网民的法制意识,更能够优化网络生态。为实名制唱赞歌的人,最好先把网络方方面面的情况想透了再做唱不迟。赶走一只咬人的狗,却迎来一只凶猛的狼,得不偿失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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